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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4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兵团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兵团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兵团第七次党代会及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兵团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科技计划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科技创新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精神,参照《深化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统筹科技资源,聚焦职责使命和兵团重大决策部署,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程序规范、监管到位、绩效导向的兵团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建设与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相配套的公开统一的兵团科技管理平台和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形成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组织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在增强兵团综合实力、提升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兵团向南发展战略、打造发展新动能、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转变职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要求,落实“放管服”改革,推动科技管理部门工作职能由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兵地融合、部门协同、兵师联动作用,建立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及专家咨询决策机制,构建兵团内外联动、部门协作、上下协同、分类负责、分级管理的科技工作格局。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过程监管等方面作用,建立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绩效导向的科技计划管理制度。
聚焦重点。紧紧围绕兵团党委决策部署,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和重大战略需求,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在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更加注重技术转移转化,着力构建兵团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
统筹谋划。强化顶层设计和科技创新全链条设计,整合科技资源,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工程。在稳定支持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创新活动的同时,采取事后补助、奖励性补助等体现需求导向和市场机制的方式,调动企业等主体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 优化计划体系,明确功能定位
(一)构建新的科技计划体系
聚焦重大战略需求,整合优化形成“3+1”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即重点研发计划、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创新环境建设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三个一级计划,以及向南发展创新专项一个专项。
其中:重点研发计划设立两个二级计划,为重大科技项目计划、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计划;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设立四个二级计划,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区域创新引导计划、科技合作计划、知识产权专项;创新环境建设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设立四个二级计划,为创新创业平台与基地建设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服务创新计划、科普发展专项;向南发展创新专项设立两个二级计划,为南疆科研条件建设计划、南疆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支撑计划。共设置十二个二级计划。
(二)科技计划的功能定位
重大科技项目计划:以科技支撑产业化发展为目标,围绕事关兵团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全链条创新设计,注重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有效衔接。重点落实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兵团党委确定的重点科技任务,以及兵团“十三五”国民经济规划和“十三五”科技规划确定的科技重大工程。
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计划:围绕兵团“三化”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以及兵团主导产业关键环节共性技术开展研究和攻关。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围绕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信息网络、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资源高效利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及技术交易机构培育和建设工作。
区域创新引导计划:按照“放管服”的要求,放权给师市和院校以及行业部门,支持其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需求,突出区域产业特色与自身优势,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示范、科技攻关、青年科技骨干人才培养等工作。
科技合作计划: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以中亚国家为重点,兼顾与沿线国家及发达国家,共同开展科技合作与基地建设,大力支持与援疆省市等联合开展的科技合作工作。
知识产权专项:围绕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重点支持知识产权运用与创造、保护与管理、宣传与培训工作。
创新创业平台与基地建设计划: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战略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双创”大赛、“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与科研机构联合建设的创新创业平台。
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支持围绕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团队及围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人才与团队的培育及引进。
管理服务创新计划:重点结合“放管服”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科技创新类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筹建、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培育、科技奖励、科技统计等创新管理服务工作。
科普发展专项:立足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支持开展科普宣传、重点科普活动、科普南疆助力工程、科普资源开发、学会能力提升、国际交流、智库建设等活动,营造激励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南疆科研条件建设计划:以提升南疆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为目标,专项支持培育南疆科技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科研基础条件建设。
南疆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支撑计划:重点支持围绕发展南疆特色与新兴产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解决技术瓶颈问题等开展科技示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优先支持疆内外院校与南疆各师合作建设科技中试平台和产业化示范基地。
三、 创新科技计划管理
(一)建立科技计划管理部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兵团科技局牵头,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发展专项计划管理部局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议事规则,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的布局与设置、重点任务和指南、专业服务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
(二)组建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
组建由科技界、产业界、经济界高层次专家组成的兵团创新发展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制定配套管理制度,负责科技发展规划、科技计划布局、重大科技项目指南编制和设置等的咨询评审工作,为兵团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三)建设完善科技管理信息平台
建立开放共享、与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接的兵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采取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逐步过渡的方式,逐步实现全部计划覆盖,实现项目需求征集、指南发布到结题验收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形成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的痕迹管理模式,并主动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实现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接受社会监督。
(四)培育建立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及管理制度
加快制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遴选认定标准,明确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服务事项清单,加强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评价和动态调整,确保其按委托协议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化项目管理。
(五)改进专家遴选制度
主动联系自治区科技厅,共享共建科技专家数据库,对评估、评审、验收专家实行择优与随机抽选结合、更新轮换、信用管理和回避制度。其中兵团以外专家(含援疆科技人才)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
(六)配套形成新管理制度体系
按照“3+1”计划体系,修订或出台兵团重点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平台与基地建设等管理办法;制订向南发展创新专项管理办法;联合财政局修订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订中央引导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经费预算评估制度;制订兵团科技计划项目专业服务机构、评审专家、科技报告制度等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和完善新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体系。
(七)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
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绩效、专业机构履职情况等进行评估和抽查,评估和抽查结果将作为考核项目承担单位及其科技管理部门、专业机构绩效、延续项目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不良信用倒查机制,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列入黑名单。加强对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八)加强和完善科技基础性工作
建立科技报告制度。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相关标准和规范及时提交科技报告,并将科技报告提交与共享情况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完善科技报告系统,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向社会开放。加强对科技基础性工作的支持,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动财政科技经费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种质资源、科学数据等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共享。健全完善科技资金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的查重机制和联合评议机制,防止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
四、 实施进度和工作要求
(一)明确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实施
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2018年,启动实施本方案。完善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搭建财政科技项目数据库,初步建立开放共享、与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接的兵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2019年,按照“3+1”模式进行优化整合,结合“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初步形成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及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科技计划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遴选、确定一批兵团科技专业服务机构,修订和制定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制度。
2020年,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3+1”模式运行,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改革。各项目承担单位和专业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科研活动和管理业务。
(二)统一思想,抓好落实,突出实效
兵团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任务重,难度大。兵团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业要积极参与、适应改革。各师市、院校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立足服务兵团全面深化改革需求,结合本地实际,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制定相应的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强化责任意识,优化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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